7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即“开四停四”管理措施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五年。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简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根据《通告》规定,对确因政务、商务、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等特殊通行需求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不受《通告》措施的管控。
利来老牌app提醒各位广大车位,实行“四停四开”管理措施,记得一定要查询周期,自行调节车辆出行日期,以免违反规则,导致不必要损失。